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四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濒危的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采取专门保护措施,实施恢复性生产保护,资助公益性展演、展示活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