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保护条例/第四章 电磁环境区域保护第二十一条有效禁止在以民用航空无线电台天线为中心的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一)在半径700米以内架设110千伏以下的架空高压输电线;(二)在半径200米以内修建电力排灌站,架空金属线或者存放金属堆积物;(三)在半径120米以内修建高于8米的建筑物;(四)在半径50米以内修建高于3米的建筑物。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