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保护条例/第三章 净空区域保护第十八条有效在第十七条规定范围外,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施放、系留距离地面高度超过100米的升空物体,必须经当地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