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民航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民用机场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

民用机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牧、工商行政管理、广播电影电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林业、气象、通信管理、无线电、电力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民航管理机构做好民用机场保护工作。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