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第三章 预防措施第二十条有效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公务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公开有关事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