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自治机关结合自治县的实际,自主规划、管理和发展教育、科技、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等事业。

自治县享受上级国家机关优先安排社会事业项目和资金,对自治县的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卫生、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专项扶持的照顾。

地方法规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