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自治机关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交通运输网络,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大力发展交通事业。

自治县境内干线公路和乡村公路的建设、养护,享受上级国家机关专项扶持的照顾。

地方法规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