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自治县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改变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的隶属关系,需征求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同意后作出决定。

地方法规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