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第二章 补偿管理第十五条有效征地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暂保使用的房屋,应当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不作为安置依据。拆除经依法批准尚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根据已使用年限给予适当补偿,但不作为安置依据。被补偿人在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出征地房屋补偿实施方案公告后,进行装修、翻(扩)建的,不予补偿,不作为安置依据。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