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管理条例/第二章 设置规划与技术规范第十条有效编制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指示牌相关规划以及设置技术规范,应当向社会公示,并采取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座谈会等形式听取相关行业协会、有关专家和其他相关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