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三十六条已修改管理机构应当鼓励和扶持具有西溪传统特色的农耕渔事的发展。在开展农耕渔事活动时,应当使用高效、低毒的药剂,采取自然生态的综合防治措施,以减少对水体、土壤和空气的污染。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