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二十七条已修改未经管理机构同意,禁止在湿地公园内放生动物。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