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十九条有效教师依法享受养老金待遇。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养老金。教龄满三十年(女教师满二十五年)在学校退休的中小学教师应当享受养老金优惠待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高等学校教师,在学校退休的按照规定享受养老金优惠待遇。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