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工教育条例/第四章 职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条已废止经单位批准参加学习并完成学业的职工,其学习费用和脱产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