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依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