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五章 文化生活第二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创造条件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参加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