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九章 议定事项的办理第五十四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和批准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