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沿海滩涂围垦办法/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一条有效申请滩涂围垦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一)滩涂围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三)联合投资滩涂围垦工程的,由联合投资者出具的申请人委托书;(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