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已废止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区管理、社会监督、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