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已废止环境卫生管理逐步实行社会化服务。城镇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和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环境卫生标准。凡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应当交纳环境卫生服务费。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