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开展精神生理科学技术研究和精神卫生专业人才的培养,将精神医学纳入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学院校设置精神卫生专业,培养精神卫生专业人才。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