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家畜屠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家畜屠宰及家畜产品收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农村地区个人自养自宰自食家畜的除外。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