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专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有效专利权人可以将其专利权作价出资。专利权作价出资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出资各方协商约定;专利权作价出资涉及国有资产的,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