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市桥涵设施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城市桥涵应当保持牢固、整洁、完好,确保安全。产权单位负责养护、维修附设于桥涵的各种设施,保证桥涵的结构稳定和安全使用。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