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四节 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及管理第七十一条有效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当做好环境卫生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其整洁、完好。公共厕所应当设有明显标志,对外开放,并由专人负责保洁。公共厕所使用人,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共厕所的设备。鼓励宾馆、饭店等单位向社会开放厕所。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