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循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安全营运、规范服务、便利乘客的原则,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和公众的监督。鼓励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