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三条有效有关部门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落实公共汽车客运专项规划确定的场站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公共汽车客运场站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用途。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