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已废止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符合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按照有关规定纳入全市保障性住房计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完善相关政策,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