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四章 服务和保障第三十条已废止卫生部门应当在流动人口中开展健康教育,按国家规定在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妇幼保健等方面提供服务,依法为流动人口集中的公共场所定期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