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四章 服务和保障第二十九条已废止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向育龄流动人口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知识,为育龄流动人口提供技术服务、优生指导、生殖健康咨询和各类培训等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