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章 居住和信息管理第二十条已废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注销已经发放的《浙江省居住证》:(一)已不具备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六项、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二)离开居住地,且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