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章 居住和信息管理第十一条已废止公安机关是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的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协助开展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采集等服务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