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