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到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由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