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社会公众享有对特许经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侵害公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进行投诉、举报。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