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已废止场所提供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出租、出借场所,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