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安全责任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大型活动现场的管理制度;(二)自觉接受安全检查,服从管理;(三)不得影响大型活动正常秩序、妨碍公共安全。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