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废止

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大型活动现场的管理制度;

(二)自觉接受安全检查,服从管理;

(三)不得影响大型活动正常秩序、妨碍公共安全。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