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第五条已修改代表要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积极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