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停车场收取停车费应当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

停车场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停车人可以拒付停车费。

残疾人驾驶的专用车辆凭本人残疾人证免收停车费。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