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因就诊者为精神障碍患者,推诿或者拒绝诊断、治疗就诊者其他疾病的,由卫生计生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的处分。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