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第四十一条已修改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未依法履行保障残疾人权益职责,情节严重的,由监察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