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五章 劳动就业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扶持兴办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农)疗机构、辅助性工场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减免。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和服务。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