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三十五条已修改申请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一)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二)车辆来历证明;(三)车辆出厂合格证明。不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的,应当符合本省非机动车上牌产品目录。产品目录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布。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