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三十四条已修改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登记管理的实施时间由市(州)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依法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并监制。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