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章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第十三条已修改卫生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交通事故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卫生、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保证救援渠道畅通,伤员得到及时救治。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