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五条已修改修缮、迁移、改建、新建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