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第三章 管线建设第十六条已修改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道路年度建设计划、道路年度挖掘计划,统筹各管线行业年度建设计划,合理安排管线工程建设时序,提出城市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并报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