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第三章 管线建设第十四条已修改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管线综合规划、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组织编制本行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并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