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二条已修改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监督检查等职权,可以根据省人民政府的决定,由市和区、县(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