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经许可从事城市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及处置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三万元罚款。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